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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考加分政策是什么?全国20省中考加分政策名单汇总

※发布时间:2016-10-31 12:02:5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摘要:小编在此分享2016年中考加分政策!

  中考大戏的幕布即将拉开!很多家长在担心孩子的中考成绩时,还担心着考场外的加分政策,毕竟多一分就多一份希望!

  小编在此分享2016年中考加分政策!

  需要的小伙伴们转起!

  2016四川成都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与往年相比,2016年对加分管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一是中考加分政策全市统一实施,各区(市)县、各学校均统一执行,不能改变加分幅度和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和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的加分资格审查流程,保证加分办理全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社会稳定和教育公平。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类学校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

  ●普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规定

  1.考生身份类加分

  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往届考生可享受考生身份类加分。

  ●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1.身份类

  (1)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应提供考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统一到各区(市)县招办办理,各区(市)县招办审验材料无误、网上确认加分资格后,收复印件。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考生本人(家长)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外侨办因公出国(境)政务大厅(人民西路2号)提交材料,由市外侨办审核后,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方式交市招考办。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

  (3)台湾省籍考生

  台湾省籍考生由考生本人(家长)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市)县台办提交材料,各区(市)县台办初审后报市台办审定,由市台办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方式交市招考办。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

  (4)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

  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由考生本人(家长)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市)县人社局提交材料,各区(市)县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审定,由市人社局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方式交市招考办。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

  2.素质教育类

  (1)科技类

  应提供考生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科技类加分证明表》交初中学校,学校在表上签注意见、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将材料交各区(市)县教育局教育科;教育科汇总审核、网上确认后,在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市教育局普教一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市教育局普教一处审核材料无误、网上确认加分资格后,将材料退回各区(市)县。

  (2)体育类、艺术类

  体育类加分考生应提供考生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类加分证明表》交初中学校;艺术类加分考生提供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艺术类加分证明表》交初中学校。

  学校在表上签注意见、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将上述两类材料交各区(市)县教育局体育、艺术分管科室;分管科室汇总审核、网上确认后,在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材料无误、网上确认加分资格后,将材料退回各区(市)县。

  3.过程评价类

  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提供原始报批材料,如果原始报批材料遗失、损毁,应由原审批部门出具证明。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统一到各区(市)县招办办理,各区(市)县招办审验材料无误、网上确认加分资格后,收原始材料。

  ●日程安排

  1.4月底以前,各学校将政策宣传到考生、家长,考生准备相关材料,填写表格。

  2.申请享受“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类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按市外侨办、市台办、市人社局的相关安排办理,5月底以前,市外侨办、市台办、市人社局提供享受加分的考生名单,市招考办上网公示。

  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及素质教育类、过程评价类加分的考生,4月底前将相关材料交初中学校,5月底以前,市招考办上网公示享受加分的考生名单。

  ●公示和监督

  为保证加分资格审查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学校应及时将相关政策周知到考生、家长,享受政策加分的学生名单、享受加分项目、享受加分分值要及时在校内、班级内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市招考办监督举报电话:86691516;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61881688)。市招考办也将在成都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家长的监督。为杜绝不正之风,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来源:成都招生考试网

  2016湖北黄石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2016中考优录加分政策进行规范

  市教育局参照高招优录加分项目,清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优录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初中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之一;

  (2)初中阶段在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

  (3)见义勇为受到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

  有下列情形之一,增加10分投档:

  (1)革命烈士子女,增加10分投档;

  (2)归侨、华侨及港、澳、台胞子女,增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农村独女户及二女户(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家庭)的考生,增加10分投档。

  军人子女优录政策按《黄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执行。

  来源:黄石市教育局

  2016梅州中考照顾政策

  凡符合中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原始材料在录取前经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初审后,统一报各县(市、区)招生办复核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将《梅州市2016年中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加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四)报市招生办备案。具体的录取照顾政策如下:

  1.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按学生本人志愿,可免试保送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凡被评为地级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中招优待办法按广东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民优[2004]46号)执行。具体办法是: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20分录取;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降20分录取,并不得收取省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根据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农村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时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供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的投档条件,市招生办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叠加)。

  来源:梅州教育局

  2016山东淄博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往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成绩降低20分,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应与普通学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

  来源:淄博教育局

  2016上海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西藏中考政策加分

  (一)对下列考生,录取时可以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1.阿里、那曲户籍考生;

  2.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內恕?/p>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只增加20分投档。

  (二)对下列考生,录取时可以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1.经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烈士子女;

  2.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的农牧民子女。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只增加10分投档。

  (三)符合上述(一)、(二)项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其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各地市招生办要严格按规定审查考生资格,把符合政策加分条件考生的汇总信息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信息公开公示

  (一)自治区招生办负责公布我区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各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安排等信息。

  (二)各地市招生办和中学分别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政策加分、考生体育成绩。

  (三)自治区招生办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地市招生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今年8月底。

  (四)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办、有关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来源:西藏教育考试院

  2016内蒙古巴彦淖尔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2016中考政策加分和审核认定(蒙语授课考生除外)

  1.政策性加分项目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五个主体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教师子女(父母为正式在编教师且本人在本旗县区就读的考生),其中有一项加5分,不累加。

  以上两项加分条件分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中,即在三年五次加权平均分基础上另加政策性加分。

  (3)在职农村牧区教师子女升入本旗县区高中,由旗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录取时总成绩基础上增加0.1个等级分。

  (4)军人子女政策加分依据《巴彦淖尔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录取时在总成绩基础上增加0.1个等级分。

  2.审核认定

  (1)少数民族、归侨、教师子女审核认定程序

  ①班主任负责初审并将原件复印件报学校复审。符合加分条件学生必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旗县区教育局留存),户口簿复印户主及考生页。

  ②学校指派专人按照原件进行复审。

  ③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进行终审。

  (2)军人子女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①凡申请军人子女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和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巴彦淖尔市军分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材料。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由班主任进行初审,初审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学校进行复审。

  ②学校指派专人按照原件进行复审。

  ③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进行终审。

  (3)要求

  ①学校应于5月16日—5月20日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公示一周,并留图片资料备查。

  ②各旗县区于5月27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表格附后)纸质及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复审后的加分学生名单在巴彦淖尔市教育网上公示。

  ③凡不能提供户口簿和户籍证明、华侨证明原件的考生,或审核中发现复印件与原件不符不予资格确认,对于伪造加分证件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分外,还将取消考生的分招资格。

  来源:新东方在线论坛

  2016海南中考优惠照顾政策

  (一)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学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或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在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

  2.以下六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3人以下(含3人)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上两场以上)的考生;

  (4)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5)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6)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二)军人子女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不重复享受上述第(一)条中的加分待遇。

  来源:海南省教育厅

  2016贵州遵义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问:哪些类型考生可以享受加分?

  答:按照目前我市执行的中考加分政策,8类考生可享受中考加分,与以往相比,减掉了少儿NIT(全国少儿计算机考试)项目加分,同时增加了烈士子女项目加分,以对接高考。

  同时,在加分项目整体减少的大趋势下,我市也明确了原则:所有加分项目不累加,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

  这8个类型的加分分别为:

  (一)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

  有我市少数民族乡户籍并在该少数民族乡中学就读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总分加20分。

  (二)在户籍制度改革前为我市农业家庭户,并在我市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女孩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总分加10分。

  (三)烈士子女,总分加10分。(四)被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总分加10分;被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总分加5分。

  (五)归侨考生,华侨及归侨的子女考生,侨眷及侨眷子女考生,总分加10分。

  (六)2014年12月31日前,在初中阶段获市(地)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学生篮球、排球、足球和乒乓球比赛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应届考生,总分加10分。

  (七)2014年12月31日前,在初中阶段获遵义市教育局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考生,总分加10分。

  (八)2014年12月31日前,在初中阶段获全国创新大赛一、二等奖的应届考生,总分加20分;获三等奖的应届考生,总分加10分。

  来源:遵义教育局

  2016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三类地区”、“二类岛”、“第三类岛”、西藏自治区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下同)

  2.上述各类照顾条款中,每个考生可申报多项但只能享受其中最高加分一项(含体育、艺术特长生)。

  3.上述有关军人子女的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规定,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教转〔2014〕1332号)规定为准。

  4.示范性高中的指标计划投档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只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和照顾录取。

  附件1、2有关证明的办理地点如下:

  1.“烈士子女”证明:区民政局(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三侨生”证明:区侨务办公室(户籍所在地的区侨务办公室办理)。

  3.《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广州市台办:法政路30号4号楼,电话:83105031)。

  4.《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电话:83563312、83565531)。

  5.《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电话:83568037、83567780)。

  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福建莆田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奖励加分及照顾加分政策

  (一)奖励加分办法

  为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下列对象实行奖励加分:

  1.考生在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门学科考试成绩全部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所有等级学科只要一科为D等级,则不享受以上奖励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个学科A等级,可在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2分参加中招录取。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A的考生,在语、数、英三科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二)照顾加分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仍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执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政策的通知》(莆市教[2003]中23号)规定执行,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10分参加中招录取。

  2.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双农民独女户的考生,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6分参加中招录取。

  3.农村双农民二女户的考生,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4.凡见义勇为英勇牺牲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10分参加中招录取;获得福建省省级表彰以及市级表彰一等奖以上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5分参加中招录取;获得市级表彰二、三等奖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5.军人子女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和我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先有关规定的备忘录》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考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政策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取其中最高分值的一个项目进行中考加分,不进行累加计分。

  照顾对象办理截止时间为5月10日。照顾录取申请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或向就读学校领取。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对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倒查追责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在校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5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来源:莆田市教育局

  2016北京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北京中考哪些考生具有中考加分资格呢?

  (1)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

  1)烈士子女考生。

  由地方政府批准的烈士子女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2)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10分给予照顾: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资格审核分级进行,在京中央政法机关工作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局级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报所属中央政法机关人事部门复审;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市级政法单位政治部初审,合格后报市委政法委员会进行复审。

  属于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海关缉私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本系统公安局初审,合格后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复审。

  初审前,申请人要到初审部门领取《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核表》,并认真填写表中的项目。

  2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申请人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由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复审。

  3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1分给予鼓励或照顾:

  1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2台湾省籍考生。

  3少数民族考生。

  (4)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考生需持驻外使领馆出具《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到区县中招办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5)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

  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6)现役军人及其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分级进行,由军人所在师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汇总审核后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批;

  公安现役部队(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军人及其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分级进行,由军人所在各局政治机关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审批。

  申请人要到初审部门领取《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并认真填写表中的项目。

  (7)回户籍报考的考生,其加分资格认定和审核工作由学籍所在区县中招办负责。

  (8)享受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信息于5月14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来源:新东方在线论坛

  2016内蒙古赤峰中考政策加分及审核认定

  1.政策加分

  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公安革命烈士子女、全区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二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2.审核认定

  (1)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①凡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工作证或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公安民警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②学校初审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③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核。

  (2)学校应于6月1日前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接受群众举报。

  (3)各旗县区中招办于6月10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中招办。审核认定结果市中招办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上公示。

  (4)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分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来源:赤峰市教育局

  2016温岭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1.优惠加分项目与分值

  (1)烈士子女,可根据考生意愿直接录取。

  (2)军人子女,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文件(见附件4)要求执行。

  (3)少数民族考生、三侨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3分。

  (4)下列获奖者,加5分:

  ①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者。

  ②获得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一等奖者。

  ③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文艺会演(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省级文艺会演(比赛)获一等奖或特等奖。会演或比赛限四人及以下的演唱、演奏、舞蹈三类。

  (5)下列获奖者,加3分:

  ①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者。

  ②获得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二等奖者。

  ③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文艺会演(比赛)获三等奖、省级文艺会演(比赛)获二等奖、地市级文艺会演(比赛)获一等奖或特等奖。会演或比赛限四人及以下的演唱、演奏、舞蹈三类。

  (6)参加温岭市教育局组织学生文艺会演(团体限领舞、领唱、领奏、主演)、小歌手比赛、独奏独舞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比赛,获一等奖(展演奖)者加2分,二等奖者加1分。

  2.有关要求和说明

  (1)烈士子女除提供“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烈士证书》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士相关证明(包括烈士通知书文号、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烈士子女抚恤金发放证明)

  (2)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中考招生优待对象须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队师级单位及以上(武警部队支队级别及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再由当地人武部、民政局审定。

  (3)少数民族考生要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的复核认定证明。“三侨生”需填写“台州市中考‘三侨生’身份审核表”(附件5),按要求办理。台湾省籍考生,需提供“台湾省籍”的户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值加分,不得累加。优惠加分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获奖证书有效期为在初中学习期间。

  (5)加分由考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各学校在温岭招生考试网上申报后向市招生办递交“温岭市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6),并交验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分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5日。

  3.从2018年起,全市统一取消特长类、竞赛类等高中招生加分项目,继续保留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类加分项目和分值。

  来源:温岭市教育局

  2016广东东莞中考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下列各类考生可给予照顾录取:

  1.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政干〔2013〕138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军人抚恤优待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会函〔2005〕190号)执行。

  2.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公通字〔2005〕342号)执行。

  3.台湾学生的照顾政策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物价局关于台湾学生在我省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东教基〔2006〕20号)文件执行。

  4.夫妇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籍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籍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的照顾政策,按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执行。

  5.具有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中增加3分。

  来源:东莞市教育局

  2016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办法

  一、加分对象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2.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

  3.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二、加分标准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时加10分投档。

  2.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

  3.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参加中考时按《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泰政联〔2013〕3号)第五条的要求实行优待,具体为: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10%加分投档。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5%加分投档。

  (3)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驻海岛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到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5)军人子女有其他优惠加分(包括录取指标生志愿时的指标生加分)或者降分条件的,取优待分值最高分进行优待,不再累计算。录取五年制高职、中职时也按相应比例加分优待。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其加分最多的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三、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表,提供证明材料。

  4月10日前,各类加分对象填写《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申请表》,同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⑴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提供市(区)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

  ⑵台湾省籍考生须提供市(区)以上台湾事务办公室证明,港澳籍考生须提供港澳地区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及市(区)公安局证明;

  ⑶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市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

  ⑷烈士、残疾军人、立功授奖军人、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市(区)以上民政局证明。

  2.学校初审,校内公示。

  4月20日前,各学校要对申请加分的考生认真初审,在校园内张榜公示,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市(区)教育局复核。市直学校学生申请加分的,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复核。

  3.网上公示,申报备案。

  4月30日前,各市(区)教育局要对申请加分的考生认真复核,并在本地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各市(区)教育局将申请加分的学生申请表和学生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招办备案。

  来源:泰州市教育局

  2016湖北咸宁中考优录加分

  (一)烈士子女,考试成绩加10分参加录取;

  (二)现役军人子女,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

  (三)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

  (四)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女和农村结扎“二女户”家庭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

  (五)残疾考生凭残疾证原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各类优录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2016年中考优录加分办理程序相关要求和表格依据咸市教〔2014〕8号文件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各招生学校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考试政策,熟悉招生考试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任何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活动。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省、市统筹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每一名考生应知尽知,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

  (三)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学校要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杜绝试卷泄密事件发生,要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各评卷点要加强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评卷教师的认识,规范评卷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严格按照网上录取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给考生。考生志愿必须由本人填报。对于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新东方在线论坛

  2016山东临沂中考加分政策

  6类特殊考生享加分政策

  根据方案,今年共有六类特殊考生将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则选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

  据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报名时须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在考试管理系统中标注特殊考生标志,并打印出特殊考生名单,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凡报名时没有申报的,一律不享受加分政策。

  6类特殊考生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三)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四)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

  (五)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持独生子女证或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

  (六)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持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5分。

  此外,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我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英语听力测试的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听力测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0/80。

  2016江苏淮安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如考生具备二项以上照顾条件时,只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由学校择优录取。

  ㈠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录取时加5分投档。

  ㈡归侨子女、归侨青年以及华侨子女和港澳、台湾省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㈢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㈣驻淮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照顾政策按淮办发〔2013〕43号文件执行。

  ㈤非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政策

  ⒈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⒉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被军区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因公致残(五级和六级)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

  ㈥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或在初中阶段获得省运会第一名的运动员可直升有对应布点项目的三星级以上高中;在初中阶段获得省运会第二、三名或省年度比赛第一名的运动员可加100分参加有对应布点项目的三星级以上高中录取,也可录取到淮安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生照顾政策另文下发。

  来源:新东方在线论坛

  湖州市区2016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校办出特色,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培养和发展,继续实行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中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实施细则如下:

  一、加分对象和范围

  2016年参加湖州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加分计入招生总分。加分范围共有4个类别: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和政策类。

  二、加分项目和分值

  科技、体育、艺术类项目是指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其他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比赛,政策类项目是国家和省、市政府专门发文规定的项目,各类别加分分值和项目都有明确规定(见附表),同一考生在同一类别中有多个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分计,同一考生有多个类别符合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三、加分申报要求与方法

  (一)加分申请、审核与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1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并公示3天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经市教育局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湖州教育考试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对不符合加分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加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集体项目(2人及以上)不列入中考加分范围,相同项目的比赛(活动)须在考生初中阶段进行的,且以距中考最近一次比赛(活动)为准。艺术类竞赛必须是现场比赛的项目。

  四、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分值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精神,对项目设置和加分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

  在本办法公布之后,若上级有新的政策出台,新政策自2017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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